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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位于泰安市南部,大汶河南岸。东邻新泰市,南与泗水县、曲阜市、兖州市接壤,西与汶上县毗连,北隔大汶河与肥城市、泰安市岱岳区相望。面积1125平方公里。人口80万。辖宁阳、东疏、伏山、堽城、磁窑、南驿、华丰、葛石、泗店、白马、茅庄、蒋集、 石集13镇,西疏、鹤山、王卞、乡饮、灵山、东庄、崔解7乡。县人民政府驻宁阳镇。 商为 邑。西周、春秋为 国地。战国入齐。西汉置宁阳县(治今古城),因在宁山之南而得名;又置桃山县(治今石碣集)、刚县(治今 城里村)等县,同属泰山郡。东汉废桃山县、宁阳县、刚县属东平国。西晋废宁阳县。北齐废刚县,移侨平原县于宁阳县古城北(即今治)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因此县与德州平原县同名,以县东南二十里有龚丘城,遂改为龚丘县,属兖州(后称鲁郡) 。唐属兖州。北宋大观四年(1110年) 改称龚县,属袭庆府。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以避讳复名宁阳县,属兖州。元至元二年(1256年)省入嵫阳县,大德元年(1297年)复置,属济宁路兖州。明属兖州府。清因之。 1913年属岱南道(1914年更名济宁道)。1925年属兖济道。1928年废道制直属于省。1936年8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39年9月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属泰西行政委员会管辖。1940年署鲁西行政区泰西专区。1941年7月属晋冀鲁豫边区第十六(泰西) 专区。1942年2月于泰安、宁阳边区建立泰宁县,1943年8月于泰安、泗水、宁阳边区建立泰泗宁县, 均属泰南区行政联合办事处,1944年初属泰南专区。1942年1 2月晋冀鲁豫边区第十六(泰西)和第十九(运东)两专区合并为晋冀鲁豫第十六(泰运)专区, 宁阳仍属之; 1944年属冀鲁豫和冀南两行政区合并后成立的冀鲁豫行政区第一(泰运)专区。1946年泰运专区析为泰西、运东两个专区,泰西排序为冀鲁豫第一专区,宁阳县属之。1948年7月属鲁中南行政区第七专区(1949年7月改称泰西专区)。 1950年5月属泰安专区。 1967年泰安专区改为泰安地区。1985年改为泰安市,隶属不变
古遗址
宁阳县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文物古迹遍布境内,有全国、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宁阳县的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军事战役,也出现了许多著名的人物,因而宁阳县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
宁阳境内自然条件优越,人类起源早,文物丰富。迄今发现重要古遗址有143处。其中,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遗址20处,商周遗址42处,春秋和汉代城址8处,汉代遗址37处,隋到宋元古瓷窑址36处。
古遗址
(1)堡头遗址 为大汶口遗址宁阳部分,位于磁窑镇堡头村,现存面积约3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6米,距今约四、五千年,是大汶口文化最典型、最丰富的遗存。堡头遗址共发掘墓葬133座,陶窑1座,出土文物1800余件,另有大量动物骨骼。
在堡头遗址发掘的陶窑为马蹄形,门略向西南,有乱石封严,窑鼻以上残碎,顶部距现在地表约1米左右。窑身三分之二在遗址原来地面以下,径1.83米。窑鼻局部残塌,仅存西北一角,上面遗存一些陶器,均为挂红衣的细泥红陶。鼻上有圆形火眼,径0.1米。窑底前低后高,呈斜坡形,正中3条火道,中间1条直通总火道,左右两条回曲为“弓”形,火道与总火道相通。窑膛前有一燃火洞,高0.9米,前宽后窄,洞门高0.5米,宽0.4米。
墓葬形制为长方竖穴土坟,一般四壁较为整齐,除一座墓葬为南北向外,其余全部为东西向。最大墓长4米多,宽3米多,小的仅1米左右,宽不到半米。在133座墓中,128座有人体骨架,单人仰身直肢葬最普遍,亦有侧身葬,偶见有俯身葬和曲肢葬。主要是男女单独埋葬墓。在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中,为男左女右。其中晚期的一座墓,男性骨骼居正中,女性骨骼则居正穴一侧。
随葬陶器的墓占发掘墓数的96%。早、中期为手制,晚期出现轮制。器形美观,有鼎、豆、壶、背壶、罐、杯、(此处一字见传真件) 、尊、盆、瓶、钵、盉、匝、盔等。陶色红、白、灰、黑共存。早期以红陶为主,晚期灰、白、黑陶大量发现,兼有精美的彩陶。随葬石骨器,以石器居多。一般制作精细,棱角整齐,通体光滑,刃口锋利。农业生产工具有扁平长方形琢穿或管穿有孔石铲、剖面椭圆形石斧、断面近方形或长方形石锛和石凿、石刀、石矛、石锤、石磨棒、砺石;渔猎工具有骨矛、骨镖、鱼钩、骨镞;纺织和缝纫工具有石纺轮、陶纺轮、骨棱形器、骨针、骨锥、角锥,骨针最长的17.2厘米,最细直径1毫米,且一端有穿线孔;装饰品、雕刻工艺品有白色大理石、翠绿色玉石、绿松石制品、月牙形束发器、象牙梳、臂环、指环、骨牙雕刻物等。一件用松绿石镶嵌的呈三角形骨雕筒,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松绿石镶嵌工艺品。各墓随葬品数量极不平衡,多寡悬殊,质量优劣差别大。少的只有1件简陋器物,多的达180余件,制作精致,质料贵重。个别墓中有极贵重的玉石和象牙制品。男性工具较多,女性有纺轮和装饰品。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中,随葬品的安置偏于男性一侧。在随葬品中,还有数量不等的大量家养猪骨。少的有半个猪头骨,多的达14个完整猪头骨。
1974年,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和济南市博物馆发表的《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内称:“堡头遗址的发现,为我国原始社会晚期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重要资料。墓群揭示的材料表明,母权制日益崩溃,父权制逐步确立,贫富分化,财产私有的迹象已很明显。氏族社会这种新的矛盾出现,透露出一个强烈信号,即建立在财产公有基础上的氏族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瓦解,阶级社会将逐步到来。”堡头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古城遗址 位于泗店镇古城村东南和畲庄西一带。遗址东西约320米,南北450米。中间有宁阳沟穿过。沟两岸暴露出丰富的红陶、夹沙黄褐陶片、红烧土堆和人骨、鹿骨、猪骨及石铲、石斧、石锤、石网坠多件。1977年秋,在沟西岸1.5米深处发现大汶口文化早、中期单人竖穴土坑墓葬两座,均为头东脚西仰身直肢葬。清理出夹沙黄褐陶鼎、灰陶圆腹鼎各1件,灰陶镯7支。头骨旁发现用猪燎牙劈成的束发器1对和用松绿石磨成的耳坠1只,还有骨管、骨匕、石纺轮、石铲、红陶觚形器、红陶白彩器、玉石镯等。1978年出土属北辛文化晚期内夹杂贝壳末的黄褐陶鼎足,是境内发现时代最早的原始人类聚居点,其上叠压汉宁阳故城址。古城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官庄遗址 位于县城东14公里葛石镇官庄村南的狭长高地上,属新石器时代遗址。台地高出周围1-3米,面积约2万平方米,文化层最厚处约两米。采集到饰凸弦纹夹沙黄陶?、夹沙黄褐陶鼎、灰陶杯残片、表里透黑的夹沙陶、漆黑光亮的泥质陶、白陶、红陶片以及新石器时代陶器中的艺术珍品蛋壳陶,厚度仅1毫米。该遗址器物种类繁多,陶色丰富,造形规整,属大汶口文化晚期至龙山文化时期遗址。官庄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许家庄遗址 许家庄遗址位于县城西约3公里的许家庄东南岗子顶上,属新石器时代遗址。地处平原,遗址高出周围耕地1-2米。长宽均在300米左右。1977年,在1.5米深处出土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墓葬和灰土坑,并搜集到磨光石铲、红陶双鼻壶、磨光黑陶觚形器和夹沙黄褐色陶鼎等器物。遗址上层有汉代砖瓦、高柄豆和陶井圈。许家庄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黄家西皋遗址 黄家西皋遗址位于县城西北25公里的琵琶山东麓大汶河南岸的台阶地上,属新石器时代遗址。世称“灰包地”。遗址高出大汶河河道六、七米,东南、西北狭长,面积约1.4万平方米。断崖上暴露出直径1-15米的灰坑10多个,最深约5米。出土龙山文化的黑陶杯和灰褐陶纺轮,另有商周时期的灰褐陶、红褐陶鬲、灰陶盆、灰陶豆、灰褐夹沙陶鼎等。遗址濒临大汶河,已为河水浸蚀10多米,损毁比较严重。黄家西皋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河洼遗址 河洼遗址位于葛石镇河洼村北的台阶地上,属商周遗址。南北狭长,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国前后,曾出土铜、陶器。1975年出土青铜鼎、爵、觚各一件,并有灰土、朽骨痕迹。后又出土西周铜戈两件,陶鬲、陶罐各一件。遗址北部暴露出红烧土和较丰富的夹沙黄褐陶片。该遗址出土的铜器制作庄重。鼎为柱足、立耳,腹饰饕餮纹。爵为深腹环底,腹饰连珠纹、云雷纹,觚饰饕餮纹。戈刃部较直,系二穿式。河洼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还有新石器时代至汉代遗址94处,其中较重要的有50处。
(7)成城故城址 该故城址为春秋时鲁国孟氏成邑。《春秋》载“襄公十六年秋,齐侯伐我北鄙,围城。”《左传》云:“齐师围城,成人伐齐师饮马于淄者。”“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北入汶。”淄水即境内故城河。《读史方舆纪要》亦云:“成,鲁地应在宁阳东北45公里。”据此,成城故址在华丰镇北故城、西故城和东庄乡南故城三村之间,西临故城河。城址东西约630米,南北约850米,四周城墙唯东北角保存较好,最高处12米,北墙、东墙残长百米以上,西南角仅存转弯轮廓。城墙为黄土筑成,夯层厚约20厘米。平夯,夯窝径4厘米,显露出一排夹棍眼。西城墙北半部被河水冲毁,墙的地下部分宽10多米。城西南部今田家林一带为中心建筑区,暴露砖瓦等建筑材料丰富,有多眼陶圈水井和回形纹、几何纹、乳丁纹铺地砖及云纹圆瓦当、“长乐未央”文字圆瓦当、树木双兽纹半瓦当等周代、汉代遗物。该城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堽城故城址 该故城址始建无考。战国时齐之刚邑,公元前269年(周赧王四十六年)秦使客卿灶伐齐取刚。刚之名始见于此。汉置刚县,晋称刚平,南朝宋省,北魏复置。“刚”后改为“堽城”。故城址位于县城东北约17公里的堽城里村。东西约1000米,南北约800米,东、南、西三面城垣清晰可见,不少地段仍耸立于地面,城东南角最高处有10多米。大部分为黄土夯筑,唯东南部墙身以土夹碎石夯筑,夯层厚16-20厘米,有一排排径约12厘米的夹棍眼。东城墙有两个高10多米突出墙外的城台,俗称“炮台”。城中部有一高10多米,径约40米的夯土台基,传为钓鱼台或梳妆楼。城台、钓鱼台均在“文化大革命”中毁掉。该城址内遗迹、遗物丰富,除颓垣断壁外,还暴露有基石、石柱础和丰富的砖瓦等建筑材料及春秋陶鼎汉代半两石范等。1832年(清道光十二年),当地群众立“禁止毁坏古迹”石碑一通。该故城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汉宁阳故城址 该故城址在今县城南8.5公里古城村。故城址有汉代瓦片散布,东西约600米,南北约1000米。村内、村南瓦片集中。村东北约1公里处,汉墓成群。村南文化层厚1-2米。地面已不见城垣痕迹。原围墙东西长约320米,南北长约450米,墙宽10多米。村内西南部有一直径30米、高约5米的夯土台,俗称“吉宝山”,1948年宁阳解放后平掉。1971年在村东宁阳沟内暴露大批径约80厘米的陶圈井。1974年春,在村东南、宁阳沟西岸汉代水井内,清理出1件西汉五铢铜母范。该故城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钜平故城址 汉高祖时置钜平县,属泰山郡。后汉为侯国,晋仍为县,北齐省。故城址距县城东北35公里,属于磁窑镇西太平、前丁家庙两村。东西约400米,南北约450米。城墙仅存东北、西北两角,用黄土夯筑。城东北角高6.5米,径50米,世称“烽火台”。西北城角残高3米,东西长约37米,显露出直径9-13厘米的夹棍眼。东南城角地面以下,夯层明显,夯筑坚实,夯层厚7-15厘米,夯窝圆形平底,窝径3.5厘米,深0.3厘米,窝距3-4厘米不等。城内出土丰富的汉代板、筒瓦片等建筑材料。该故城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龚邱故城址 该故城址位于乡饮乡沉家屯村东,世称“半城”。原系北齐文宣帝移平原县于汉宁阳城北8.5公里,隋朝因平原县城东南10公里有古龚邱城,遂改平原县为龚邱县。故城垣隐约可见,有东西长100余米、宽34米、高约6米的夯土台耸立于地面。黄褐土夯筑,夯层34厘米,夯窝径4厘米。夯土台南和城东北部有丰富的汉代砖瓦残片。城西南约百米的土岗上为墓葬区,出土有汉画像石、铜镜、铁剑、陶鼎、陶壶等。该故城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还有其他故城址3处。
(12)西磁窑瓷窑址 该遗址位于磁窑火车站东3公里处。窑址东南西北狭长2.5公里,宽约1公里。址上有西磁窑村、东磁窑村、华丰煤矿一号井、县陶瓷厂和瓷土矿。磁窑火车站、东磁窑、西磁窑村即因古瓷窑址命名。西磁窑瓷窑址建于唐代。宋代发展为陶瓷手工业生产的中心地区之一。元代废弃。窑址内瓷片、窑具俯拾皆是,不少古老院墙也为窑具垒砌。西磁窑村东南部瓷片堆积厚达2米以上。出土的窑具有匣钵、支烧窑棒、垫板、垫饼、点支、三角支垫;生产工具有模具、研磨器、碾槽、石臼等;生活用具以碗为主,其次是罐、盆及各种釉彩人物像、佛像和虎、马、狗、猪、龟、蛙等10多种动物玩具,造型生动,工艺精湛。还有白瓷斜腹璧形足碗、饰绿点彩白瓷碗、白折腹圈足盘、白瓷瓜棱罐、白瓷双系罐、淡黄釉花沿罐、黑釉铁锈花荷叶罐、白底黑花瓷罐、粉红黑瓷罐、酱色釉瓷罐以及瓷铃、搅胎瓷球等。1977年12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西磁窑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3)湖村瓷窑址 该窑址位于华丰镇湖村东南和灵山以北。窑址面积约25万平方米。隋代正式开始在村东建窑,烧制瓷器。后移村南,从唐代一直烧到宋代。在村东采集到隋代黄绿釉、青绿釉小平底碗、高柄豆、盆、器盖和三角支垫、窑柱等支烧窑具。村南和灵山北瓷片堆积厚达1.5米以上。出土的器物有青、黄、白釉和淡黄釉碗、复式系罐和盆等。部分器物施护胎釉,釉色光亮润泽。该窑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西太平瓷窑址 该窑址位于磁窑镇西太平村周围。窑址东西约1500米,南北约1000米,瓷片随处可见。以村西的“窑货顶子”、村东南的“瓦砟子地”和村东北的“窑沟”瓷片最集中,堆积厚度1-2米。瓷具以碗为主,次为罐、盆。白瓷居多,且施护胎釉,兼有酱色釉、黄绿釉等。纹饰有刻花、划花。窑具较复杂,有方形垫板、窑柱、三角支垫、垫圈、垫饼和点支等。该窑创建于唐、盛于宋、废于金、元。1985年秋,山东大学与宁阳县文化馆在西太平村东、北和海子河以西,进行联合钻探、发掘。掘出半地穴式烧柴窑炉3座,其中晚唐五代2座,北宋1座。另有作坊遗址及宋代墓葬各1处。北宋窑炉结构完整,为我国北方古瓷窑址所罕见。该窑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境内还有其它32处较大的古瓷窑址。
古建筑
(1)宁阳颜子庙 颜庙称复圣祠。位于县城西北约20公里鹤山乡泗皋村。为颜渊五十四代孙元代泰安州太平镇巡检颜伟,于1275年(至元十二年)奉敕建修,原为春秋祭祀日庙祝用。颜庙坐北朝南,背倚皋山,南北长方,约占地10亩,由大门、仪门和大殿组成。大殿前有月台及元、明、清历代修建碑刻。仪门系3开间,进深5米,面阔7米,通高4.8米,为清代民族式建筑。大殿系3开间,进深5.8米,面阔10.6米,高约6.5米,灰瓦悬山顶,饰纹兽。殿顶为木结构,4架椽,前后4柱,明间平梁与4梁袱错位,由4根扒梁支挑,具有“二梁不在大梁上”的特殊造型。前檐下斗拱,单抄单下昂,4铺座。明间、补间斗拱各两垛,应用柱头斗拱。梁柱系稍加工的粗大原木,4架弯曲大梁,腰围均在2.5米以上,檐柱径和柱高比例为1:8.3,前檐明柱,柱头卷杀,柱侧脚明显,具有典型的宋代建筑特点。1958年,颜庙曾一度作为公社机关驻地,庙门拆除,古柏伐掉,碑刻散失。“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大殿顶上蟠龙大脊和吻兽全被砸毁。因长期失修,梁柱龟裂,房架倾斜,主体残破。1986年,对大殿进行整修,替换的木构件仍保持元代创造时原样。1992年6月,颜庙公布为山东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文庙 文庙为奉祀孔子而建。位于县城中部,坐北朝南。建于元大德初年,至元间创建两庑各4楹。经明、清两代多次扩建、重修,形成一组较大建筑群,占地3648平方米。主体建筑大成殿5楹,单檐,歇山顶,复盖绿色琉璃瓦,木斗拱。面阔22.6米,进深11.8米,通高11.1米。梁柱斗拱均饰彩绘。前廊悬木匾3方:中悬嘉庆三年匾刻“圣集大成”,东悬咸丰元年匾刻“德齐帱载”,西悬同治元年匾刻“圣神天纵”。大成门5楹,为清代建筑,灰瓦硬山顶,木头拱,饰彩绘。院内存1036年(元大德十年)、1342年(至正二年)、1671年(清康熙十年)、民国十年修建文庙碑记。1940年又加重修。1949年,文庙尚存大成殿、东西庑、大成门、名宦祠、东左贤门、西右贤门、泮池、石桥、东华门、西华门、棂星门、金声玉振坊等,另有古柏4株。后因年久失修,泮池、石桥、棂星门和金声玉振坊先后毁掉。1962年,县文化馆整修大成殿、东西庑、大成门、名宦祠,并进行油饰彩绘。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建筑物上的吻兽全部被毁,东西庑和名宦祠相继拆除,彩绘被涂抹。因失修,大殿漏雨,梁柱倾斜,渐趋倾圮。1981年,国家文物局拨维修费4万元整修大成殿,部分梁枋加固,连檐、望板、椽子、老角全部更新,新置格棱门窗,门格楹柱油漆一新,殿顶新换玻璃瓦,复置绿色琉璃吻兽,恢复原建筑风貌。1985年投资3万元,重建东西两庑14间,整修月台,铺设行道,基本恢复原大成殿院落旧观。文庙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境内还有较大古建筑3处。
古文物
1959年,堡头遗址发掘出土文物1000多件,分别珍藏于北京历史博物馆和山东博物馆。此外出土、征集的文物有石器、骨器、陶器、瓷器、铜器、善本书、部分工艺品、字画等,均保藏于宁阳县图书馆。
石器有新石器时代的13件,汉代2件。大部分是石铲、石刀、石斧、石纺轮等生产工具,有少量松绿石头饰玉蝉、玉石镯等装饰用品。骨角器7件,全为新石器时代的生活用具。有堡头出土的骨筒、骨椎、骨棱形器、骨针及泗店镇古城出土的骨匕、骨管、束发器等。铜器中属于生活用具的有商代青铜鼎、青铜爵、青铜觚3件,汉代铜车辔、铜熨斗、铜鼎、铜盉等10件。春秋战国时代的兵器有铜剑、铜戈5件。有元代铜权和明代宣德炉。大量的铜币中有汉、南北朝、隋、唐、宋、辽、金等七个朝代的各种铜币59种。铜镜15种,内有汉代飞鸟镜、鸟兽镜、四神镜、连弧纹等11件、唐代海马葡萄镜1件,宋代菱花镜、梅花镜2件,元代人物镜1件。铁器有汉代铁刀、铁剑、铁锛和金代铁斧。陶器主要为生产生活用具,现存新石器时代的30件,内有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3件。其余包括商、西周、春秋、战国、汉、隋唐、五代、宋、金、元、清各代的52件,其中二级文物15件。瓷器有隋、唐至清代的生活用具176件,其中隋代的三系盘口黑瓷壶,高1.8米;唐代的黄绿釉瓷罐高0.285米;宋代的瓜棱荷叶口瓷罐高0.11米,口径0.12米,均为二级文物;清代康熙、乾隆、道光年间的青花大碗、青釉罐、红瓷盘及蒋集镇添福庄黄恩彤故居出土的129件瓷餐具,尤为造型别致,工艺精湛。明、清时代的工艺品12件。其中有明代白云大带钩、玉(此处一字见传真件)、清代玉雕簪、玛瑙镯、木雕寿星、象牙盒等。书画有明末清初米璁所题中堂和清初仿宋书法家米芾题字的大中堂,清光绪年间黄恩彤的画像等。馆藏善本书有经、史、子、集等类,明清各种版本60余种。
古石刻
(1)宋牟山释迦院额碑 释迦院位于县城西北牟山之阳。1980年,于该院发现1143年(金皇统三年)石碑1通。高1.33米,宽0.76米,厚0.13米。碑额篆书,“牟山释迦院额”碑文行书,字迹模糊,可辨字有“宣和四年五月□日”。月、日间有篆刻“袭庆府印”。1982年碑移置于文庙院内。
(2)金正唯识和尚灵骨之塔铭 该塔铭位于伏山镇高墙村西北约200米处,长形石柱塔身,四面镌刻铭文。宽厚各0.39米,高0.99米,正面刻:“信公僧正唯识和尚灵骨之塔”。其它三面记死者生平事迹及埋葬情况。文末书:“金明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立石”。
(3)元重修大雄正殿龟负碑 此碑位于县城东45公里灵山寺院内,通高4.5米,宽0.85米,碑首透雕蟠龙。为1321年(元至治元年)刻石。
除上列碑刻,还有较重要的碑刻16通以及汉画像石、南北朝石辟邪、凤凰山后梁石刻各一通。
古墓葬
潘茂汉墓 位于县城西南15公里潘家黄茂北。封土高约6米,直径约30米。1954年,在墓东北约27米处挖出两件长6.7厘米,外径6.1厘米的精美错金银铜车辔和3件错金银铜车饰,亦有铁器与大量子母砖。车辔及其它车饰已交北京历史博物馆珍藏。1979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潘茂汉墓为第一批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周围60米以内为重点保护区。此外,境内还有较重要古墓葬32座(处)。
宁阳颜庙、含颜林
宁阳颜子庙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乡泗皋村中,座北朝南,占地5000多平方米,为省级文保单位;山东省历史优秀建筑。
据《颜氏族谱》记载:“颜氏五十二代孙颜仙、颜俊、颜和徙居宁阳泗皋村,五十四代孙元代泰安州太平镇巡检颜伟,于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奉敕监修泗皋祖庙”。颜子庙原为颜子后人春秋祭祀颜子家庙。现存大殿、仪门和庙门。2007年又对庙门进行了修复。
大殿因“二梁不在大梁上”的特殊造型而文明;仪门系3间,为清代硬山穿堂式建筑。
颜庙西100米处为占地110余亩的颜林,为颜氏墓地,林内有“颜氏之门”元代石坊一座,两柱一梁,林内存元代五十二代孙颜仙墓及其后裔墓碑,林内有楷树、红线榆等古树名木上千株。
宁阳灵山寺
宁阳县
(唐—清代)
宁阳灵山寺位于华丰镇灵山顶,海拔高度170米,唐代称妙峰寺,金更名为寿峰寺。灵山寺不知创建于何时,清咸丰《宁阳县志》载:“存唐上元元年石塔二,今名灵山寺,不知何时更为今名”。灵山寺孤峰独峙,山上古柏参天,云蒸霞蔚,寺院建筑布局严谨、古朴,树木葱郁,四时交翠,历代文人骚客多赋诗文盛赞。
寺院略成长方形(椭圆形)分前、中、后三进院落,南北长约64.50米,东西宽49.50米。有盘道、石佛洞、山门、钟楼、鼓楼、玉皇阁等建筑组成。整个寺院除中院内地面平坦外,前、后两院均有怪石高出地面,寺内存黄檀等稀有树种多株。
该寺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省历史优秀建筑。
宁阳禹王庙
宁阳禹王庙位于伏山镇堽城坝村北,大汶河的南岸,座北朝南,占地16132平方米,沿中轴依次为大道、广场、庙门、神道、正殿、假山等建筑,东西两侧为掖门、东西两廊,石碑及古柏树十一株。
创建年代不祥,据清咸丰元年重修《宁阳县志·秩祀》记载:“原名汶河神庙,在堽城坝,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员外郎张盛建坝,因立庙。”
正殿虹渚殿为穿堂式建筑,殿祀禹王,门额篆“风调雨顺”四字。
庙内立有龟趺螭首石碑两通,一通为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造堽城石堰记”碑,由明代科举考试中唯一连中三元官至兵、户、吏三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尚辂撰文,由明代四大家之首的文征明及名家祝允明的书法老师李应祯篆额书丹,另一通碑为明成化十三年 (1477年)“同立堽城堰记”碑,由户郭尚书万安撰文,布政使司樊辅书丹。
庙内今存古柏11株,其中有一株被称为大禹化身的直径达1.52米的古桧柏,号称“齐鲁第一柏”,还有一夭娇作龙形被誉为“虬枝歧柏”是宁阳八景之一,文人诗客多赋诗赞美。
该庙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
历史事件
宁阳县为南北要冲,历来属军事重地,在这块土地上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夏末,夏商大战于郕;春秋时,宁阳是齐鲁必争之地,鲁国在成筑城布兵;东晋南北朝时,南北相争,宁阳故地先属后赵,再属前秦,三属北魏;金元之交,境内战事迭更;元末红巾军、明朝徐鸿儒的农民义军、刘六农民义军、清末义和团均活动于宁阳。1860-1865年,捻军4次在宁阳与清兵作战;民国年间,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中原大战,县境东部战火不断,阎军占领宁阳50余天。1938年1月24日,东庄一带24名青年夜奔徂徕山,参加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领导的徂徕山起义;1939年4月17日,独立营在葛石店大捷中歼灭伪军一个团,6月6日在杏山战斗中又歼灭伪军300多人;1939年,冀鲁豫边区至鲁中南解放区地下交通线宁阳段开辟,八路军山东纵队领导人徐向前、朱瑞,一一五师代师长陈光及大批军用物资在宁阳军民的护送下,安全来往此线;1945年10月,彻底消灭了境内的地方伪军,宁阳第一次解放,八年抗战共发动较大的战斗11次,歼灭日伪军1000余人;1948年8月,宁阳县境全部解放,三年解放战争共发动12次较大规模的战斗,歼敌1300余人;1948年9月济南解放战役,华东人民解放军攻济打援指挥部即设在东疏镇大伯集,粟裕、张震、唐亮等首长曾驻部指挥。
历史名人
朱蓂阶(1900-1942) ,名相尧。宁阳县东庄乡人。爱国知识分子,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地方领导人。
朱蓂阶先后就读于宁阳第一小学和济南正谊中学,1920年考入北京大学史学系,在大学里,受"五四"运动的影响,他接触许多有志向的进步青年,爱国为民的思想日渐增强。 1926年大学毕业,先后在烟台、青州任教。他在日记里告诫自己:"只有凝聚民族气节方可除乱抗侵,国家方能安康。"
"九·一八"事变后,时任青州省立第十中学教务主任的朱蓂,毅然支持学生创立的进步文学社团,宣传抗日,抨击国民党卖国行径。常给该社作指导性的评点,以别名给该社供稿,当局得知他参与该社活动,恨之入骨,以"地下共产党操纵学生闹事"为由,将其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坚持斗争,用大量的事实揭露反动派犯下的罪行。后经校方和亲朋多方营救,取保获释。1935年,在济宁第七中学任英语教师。
"七·七"事变后,他弃教返乡。以东庄为中心,从事抗日救亡活动,组织进步青年散发抗日的传单,发动妇女织布、做鞋、以备军需。1938年1月1日,他积极响应中共山东省委号召,参加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把自己的家作活动点和联络站,让孩子负责放哨。 同年春节前夕, 他根据共产党的指示,带领23人夜奔徂徕山,并发出"为国捐驱何所惧, 青山处处埋忠骨"的誓言。春节后,他又动员80余人,第二次上徂徕山,组成"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七中队",他任中队长。参加了寺岭、四槐树和第一次攻打莱芜城的战斗,他率领的部队素质高、战斗力强、协调灵活,大显军威。后来,七中队改编为山东人民抗日独立第一师二团一营三连,他任连长。
1938年5月,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返回东庄一带创建抗日根据地。6月,组成爱国师生、开明士绅参加的泰宁边区自治会,他任主任委员。以"自治"为名,利用维持会,秘密建立抗日武装泰宁五中队,从事救亡斗争。当时"自治会"经费困难,枪支少,他动员妻子卖掉部分土地购买武器。
1939年9月,朱蓂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7月,泰宁边区自治会公开为八路军驻泰宁边区办事处,朱蓂阶任主任委员兼大队,与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公开的武装斗争。 同年,他被调鲁南行政专员公署任秘书主任。1942年6月调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教育处工作。9月,任山东公学校长。
1942年秋后,侵华日军在鲁南拉网扫荡。朱蓂阶带领学员群众在沂南县马牧池坚持反"扫荡"。10月26日,在上岩峪掩护群众突围时,为保护群众,受伤被捕。日军认定他是共产党八路军干部,当晚对他拷打审讯,他怒视敌人,闭口无言。日军无可奈何,把他押至济南日军特务机关泺源公馆。不久,日军把他押进法庭,在法庭上他严词斥敌: "你们是侵略者,是强盗,是中国人民的公敌,应该受审的是你们。你们作恶多端,在中国犯下了滔天大罪,受审的应该是你们! "。1942年11月8日,日军刑讯时,他坚贞不屈,被敌人杀害。